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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景东方
- 2023/3/28 16:59:56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兰州市8个县区和市属53家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0名(管理岗位116名,专业技术岗位379名,工勤技能岗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特别提示: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职位简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日以前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3年4月1日起开始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j.lanzhou.gov.cn/)阅读招聘公告并查阅《2023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2022-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80%”的要求,此次公开招聘除部分岗位外,其余全部用于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期间,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j.lanzhou.gov.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登录报名系统内阅读),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上传照片
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295*413像素。
(四)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4月10日17∶00,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报名确认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15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市招聘办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七)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9:00至4月22日上午9:00期间,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slz.lss.gov.cn)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类、卫生类、财会类、新闻类、其他类)类、管理岗位类和工勤技能岗位类,采用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携带证件
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拟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j.lan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最终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核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相关规定,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即取得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术教育类、卫生类护理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管理、专业技术(除教育类和护理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专业技术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试讲)×50%
专业技术卫生类护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实际操作)×5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的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复退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j.lanzhou.gov.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3年4月1日。招聘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为1997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2年4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五)在资格复审阶段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其他环节均不再实行递补。
(六)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七)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
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本公告由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县区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城关区:0931-8475104
七里河区:0931-2663232
安宁区:0931-7765486
西固区:0931-7548016
红古区:0931-6255528
永登县:0931-6423815
榆中县:0931-5234732
皋兰县:0931-5722151
高新区:0931-5607572
市属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市委老干局:0931-8850258
市教育局:0931-8855425
市科技局:0931-2333647
市民政局:0931-8238613
市自然资源局:0931-8151617
市生态环境局:0931-8611784
市住建局:0931-8465297
市水务局:0931-8175583
市农业农村局:0931-8411093
市卫健委:0931-7841859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931-5109098
市林业局:0931-8121994
市体育局:0931-8481231
市档案局:0931-2669312
兰州日报社:0931-6132690
市少儿活动中心:0931-846492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931-8429093
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0931-8802747
兰州广播电视台:0931-8884021
市总工会:0931-2606153
市文联:0931-8128169
市残联:0931-8801507
市气象局:0931-8661237
市招聘办:0931-885673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107814
监督电话:0931-8489337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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